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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0/10/17 11:23:43 浏览:2389

>6,586.66

占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比例

5.67

6.02

6.08

5.64

港口集团物资分公司和新奥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在港口地区设有油

库等燃料储备供应设施和港口生产用材料仓库及物流设施,能够就近保障港口

生产用燃料,发行人部分燃料按市场公允价格向其采购比其他燃料采购途径更

为经济快捷。发行人向其采购燃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标准执行,具体价格双方

在每次的采购订单中加以明确;如发行人认为港口集团物资分公司和新

奥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要求的价格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有权另行选择其他途径

采购。

2006年发行人与港口集团签署《燃油采购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06年1

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双方在协议到期后会续签合同,2018年4月25

日双方续签《燃材料采购合同》,约定发行人在日常经营中向港口集团采购燃材

料,交易价格比照市场价格确定,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报告期内向港口集团采购的燃料主要为柴油,公司报告期内向港口集

团采购柴油价格水平与市场价格的对比如下:

期间

数量

(吨)

金额

(万元)

均价

(元/吨)

市场均价

(元/吨)

偏差

2017年

6,078.47

3,589.75

5,905.68

5,634.38

4.82

2018年

6,384.57

3,997.14

6,260.63

6,777.02

7.62

2019年

6,820.34

4,296.88

6,300.10

6,553.07

3.86

2020年1-6月

3,485.63

1,897.06

5,442.52

5,606.67

2.93

注:市场均价来源wind数据南京0#柴油市场价当期价格的平均值,采购金额为含税

金额。

公司报告期内向港口集团柴油采购价格较市场公开价格基本一致,存在一

定的偏差主要是以下原因所致:1、公司对柴油的采购为大宗采购,实际购买价

格比零售市场价有一定的折让;2、由于生产的不均衡,公司的燃油采购并非均

匀进行,与简单平均的市场价格可能存在差异;3、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柴油中

有小部分-10#柴油,单价稍高,而市场均价数据为0#柴油价格。

除燃料外,公司向港口集团采购的燃材料中还有部分生产辅料,价格均以

市场价格为基础计价。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并及时披露了相关关联交易信息,

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维修等服务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维修等

777.89

1,837.62

2,150.21

2,582.20

占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比例

1.22

1.48

1.82

2.21

港口集团拥有从事港口工程建设的专业施工队伍,长期承担港口建设工程

的施工、维护任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优势。自2006年以来,港口集团及其

子公司一直为发行人提供必要的专业工程施工、安装及维修服务,价格主要采

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具体价格在每次的施工合同中加以明确。发行人接受上述

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均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通过公开招

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标准执行。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港口集团拥有从事港口工程建设的专业施工队伍,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优势,发行人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的施工服务具有必要性

及合理性,公司就该等交易均严格执行了《招标投标管理制度》,交易价格通过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价格公允。

4、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堆存服务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堆存服务

212.54

967.64

249.07

411.69

占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比例

0.33

0.78

0.21

0.35

发行人装卸货物受国家通关政策和贸易形势影响,发运周期时常变动,尤

其以大宗散货煤炭、铁矿石的发运影响港存总量,公司自有货场能力在生产不

均衡时就会出现不足,需要对外租赁场地堆存货物予以补充,其中包括部分关

联方暂时空闲的场地。

报告期内为公司提供堆存服务的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部分堆存费率比较如下:

性质

签订合同日期

堆存费率

货种

关联方

2017-5

0.04元/吨天

红土镍矿

2018-12

0.05元/吨天

煤炭

2019-9

0.05元/吨天

煤炭

2020-5

0.06元/吨天

红土镍矿

2020-01

0.06元/吨天

氧化铝、化肥

非关联方

2018-7

0.04元/吨天

铜矿砂

2018-9

0.05元/吨天

煤炭

2019-9

0.05元/吨天

煤炭

2020-1

0.06元/吨天

氧化铝、化肥

2020-7

0.06元/吨天

化肥

公司堆存费率差别主要是由于堆场条件、签订合同时堆场供需情况、货种。

货物中转成本等差别导致,同等条件下关联方与非关联方堆存费率定价不存在

区别对待。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发行人与关联方的上

述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或双方协议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与非关联方之间同类

型交易相比,定价不存在区别对待。

5、向关联方采购的其他商品或接受其提供的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度

运费、劳务费、租赁费等

2,056.09

3,948.79

3,260.30

4,428.11

占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比例

3.24

3.17

2.76

3.79

报告期内发行人还向关联方采购其他商品或接受其提供的其他服务,均为

生产经营所需,其定价均按照有政府指导价按照指导价执行,无指导价则根据

市场化招标或参考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且相关交易金额、占营业成本及管理费

用的比例均较小。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的其他商品或接受的其他服

务均是必要的、合理的,公司就该等交易执行了《招标投标管理制度》,交易价

格根据一般商业交易条件以市场化招标或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方式确定,定价

公允。

(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1、为关联方提供港口作业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港口作业服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11.98、12.27、11.53和14.47,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港口作业服务

10,402.58

16,424.83

16,267.54

15,662.53

占装卸业务收入比例

18.31

13.97

14.85

14.27

占营业收入比例

14.47

11.53

12.27

11.98

公司的主要客户是货主及其货运代理公司,其中部分货主选择的货运代理

公司为港口集团全资或控股的企业,因此形成了相应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

易主要是货运代理业务往来。货运代理公司作为货物港口中转代理人并向货主

收取代理费用,货运代理公司委托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其代理的货物提供港口作

业服务,并代货主向公司支付港口作业相关费用。该部分交易虽然表现为直接

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但实质由其所代理的货主承担。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服务主要是提供港口作业服务。发行人为

关联方或关联方代理的货主提供港口作业服务,服务价格是以交通部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港

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修正)》为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或双方协议价格定价,

与非关联方之间同类型交易相比,定价不存在区别对待。

公司收取的港口作业费主要为装卸包干费和堆存费,其中装卸包干费定价

主要取决于货种、作业量、发运方式;堆存费定价主要取决于货种、重量和堆

存天数。

由于公司作业货种繁多,选取2017年-2019年主要作业货种的装卸包干费

比较如下:

货种

期间

客户性质

吨数

(万吨)

装卸包干费

(万元)

均吨收入

(元)

铬矿

2019年

控股股东

2.92

76.37

26.13

该货种整体情况

67.62

1614.09

23.87

2018年

控股股东

5.18

127.84

24.67

该货种整体情况

106.90

2,468.15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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