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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5/27 13:04:23 浏览: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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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银河电子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资产管理计划出资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杨晓玲系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副董事长张红之配偶,杨晓玲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亦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公司对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等作部分调整,并对发行价格增加价格调整机制,有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本次调整是基于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合理调整,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部分的调整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增加价格调整机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原则遵循两次定价孰高原则,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分别与各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或《股份认购补充协议》合法,有效。

3、鉴于原发行对象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信瑞丰-南方资产-共进1号)自愿退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公司与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信瑞丰-南方资产-共进1号)签署《解除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实际认购人发生变化的情形,《解除协议》合法、有效。

4、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是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金额等事项的调整下作的修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对上述报告进行修订。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银河电子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资产管理计划出资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杨晓玲系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副董事长张红之配偶,杨晓玲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杨晓玲、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资产管理计划、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是基于对公司未来的良好预期及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稳健持续发展。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7、本次审议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相关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的调整,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的调整,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或《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6、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19证券简称:银河电子公告编号:2016-044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在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7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日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相关事项的议案》(逐项审议)

1)发行数量

2)发行对象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4)募集资金用途

2、《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或的议案》(逐项审议)

1)关于公司与杨晓玲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一)》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张家书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一)》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林超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一)》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林增佛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一)》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张家港市塘桥镇资产经营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除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4、《关于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议案均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6月3日-6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6月4日下午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会议联系人:吴刚、徐鸽邮箱:yhdm@yinhe。com

联系电话:0512-58449138传真:0512-58449267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邮编:215611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519”。

2、投票简称:“银河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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