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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中国核准后生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或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除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发行数量、发行对象进行调整,原发行对象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信瑞丰-南方资产-共进1号)拟自愿退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现公司拟与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信瑞丰-南方资产-共进1号)签署《解除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与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除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建明、张红、顾革新、薛利军、白晓旻、庞鹰回避表决,其余三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中,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银河电子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资产管理计划出资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杨晓玲系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副董事长张红之配偶,杨晓玲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吴建明、张红、顾革新、薛利军、庞鹰、白晓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或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6年6月8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19证券简称:银河电子公告编号:2016-042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相关事项的议案》,为了更好的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经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调整发行对象
调整前的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杨晓玲、张家书、林超、林增佛、中信建投基金拟设立的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和中信建投基金银河2号、西藏瑞华投资、华安基金设立的华安-中兵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工业资产、北信瑞丰基金设立的北信瑞丰-南方资产-共进1号资产管理计划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
调整后的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杨晓玲、张家书、林超、林增佛、中信建投基金设立的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资产管理计划、银河电子集团、塘桥资产经营公司、西藏瑞华资本、华安基金设立的华安-中兵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工业资产共计10名特定投资者。
本次调整后中信建投基金银河2号资产管理计划退出认购,由该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银河电子集团和塘桥资产经营公司直接参与认购,同时北信瑞丰-南方资产-共进1号资产管理计划因募集资金规模调整退出认购。本次调整不构成实际认购人发生变化。
2、调整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调整前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34,498,986股(含134,498,986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根据认购协议的约定,各认购方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认购金额如下:
如果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10,961,663股(含110,961,663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根据认购协议的约定,各认购方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认购金额如下: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发行数量将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价格增加价格调整机制
调整前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0月19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4.8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新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均价的90为14.8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0月19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4.8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均价的90为14.8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注: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4、调整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19证券简称:银河电子公告编号:2016-04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
或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不超过158,708,805股(含158,708,805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6,000万元(含发行费用)。2015年6月12日,公司分别与杨晓玲、张家书、林超、林增佛、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建投基金银河2号资产管理计划)、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华安-中兵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信瑞丰-南方资产-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