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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5/27 13:04:11 浏览:540

江苏管理咨询公司,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卡百特科技有限公司、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爱康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长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南水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天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管理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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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2016-05-27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

证券代码:002323证券简称:雅百特公告编号:2016-042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6日(星期一)

会议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3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3日。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13日下午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六)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6日。

(八)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议案2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5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6月7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00335;传真号码:021-32579919。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缪女士

联系电话:021-32579919

传真号码:021-32579996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缪女士

联系电话:021-32579919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

邮编:200335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3;

2.投票简称:雅百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记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票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雅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15:00时2016年6月13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323证券简称:雅百特公告编号:2016-044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6.28元/股调整为8.73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调整为114,547,530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经公司2016年3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4月14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3月25日,发行价格为26.28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8,051,749股。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明确: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8,576,5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同时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公司已于2016年4月27日完成了前述利润分配,详见《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如下:

(一)调整发行价格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发行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为8.73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 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

=(26.28元/股-0.108元/股)/(1 2)

=8.73元/股。

(二)调整发行数量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为114,547,530股。各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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