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江苏 > 企业单位 > 正文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江苏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日期:2015/12/20 16:21:54 浏览:425


欢迎您,

正文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12-1901:25:00来源:(北京)分享到:(原标题: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75股票简称:沙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7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12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2月18日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并购基金合作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转型发展战略,结合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等发展方向,公司拟与江苏智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制产业并购基金并签署合作协议,投资互联网数据中心产业。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额度内,与合作方进行磋商,适时、择机设立并购基金并签署合作协议。并购基金将设立子基金,预计将募集资金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子基金规模最终以并购基金确定的投资标的和实际资金投资需求,以及实际完成的募资额为准),用于公司布局境内外互联网数据中心及相关项目的投资、并购、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战略发展平台,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新的业绩增长点,更好回报广大投资者。


《关于签署并购基金合作协议的公告》的内容,刊登于2015年12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收益。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两年,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的内容,刊登于2015年12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1月4日下午2:00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设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内容于2015年12月1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9日


股票代码:002075股票简称:沙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80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并购基金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并购基金协议,属于公司与合作方就成立并购基金的初步约定,后续投资运作的相关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明确,并在履行各自内部审批程序和必要的政府审批、备案程序后实施,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均具有不确定性。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智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智卿”)拟共同发起有限合伙制产业并购基金,投资互联网数据中心产业。公司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并购基金设立、运作等具体事项,本次签署并购基金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合作概况


1、基本情况


鉴于当前我国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市场需求萎靡,行业竞争激烈,公司按照国家“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及“互联网 ”的发展理念,深入探索转型发展路径。在抓好钢铁产业“上等升级”的同时,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深入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公司将以新能源、新材料以及IDC互联网数据中心等领域为未来发展方向,推动钢铁产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全球范围内,云计算及大数据产业发展迅猛,在过去六年,中国IDC市场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同时,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崛起也引领了亚洲等新兴经济体对互联网数据中心需求的增长,许多龙头公司开始建立和完善云计算中心,致使云计算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大数据也因其独特优势被广泛运用。


在上述背景下,本次合作本着互惠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拟在中国大陆共同合作发起有限合伙制产业并购基金,投资互联网数据中心产业,用于推动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产业战略布局,配合公司对境内外合作伙伴进行IDC项目的规划、开发、建设、并购、运营、管理等,实现公司转型发展。


2、本次合作意向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并购基金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智卿共同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制产业并购基金并签署合作协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额度内,与合作方进行磋商,适时、择机设立并购基金,并及时办理与并购基金设立相关的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并购基金结构、收益分配安排、基金管理、基金托管等全部事项。


3、本次合作的后续进展情况的审批与披露


根据本次合作后续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与江苏智卿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作方介绍


名称:江苏智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新区大港东方路1号


法定代表人:孔德卿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07日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项目管理以及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智卿是一家专业投资公司,致力于互联网大数据中心领域的投资并购。旗下不仅有专业投资团队,丰富的互联网大数据中心领域投资经验;还拥有互联网大数据中心领域专业技术团队,团队核心成员由曾任行业知名企业数据中心总工程师的行业专家组成,高端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具有多年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专注于数据中心行业技术创新,为全国各行业客户提供互联网大数据中心领域领先的创新技术与项目解决方案。江苏智卿于2015年发起成立了规模50亿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先后主导周浦数据中心项目、颛桥数据中心项目的投资与建设。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事项


(1)江苏智卿是一家致力于互联网大数据中心领域的投资企业,具有大数据项目建设及运营的团队力量和广泛的客户资源,为合作双方发起的并购基金担任普通合伙人,负责组建并购基金的策划、设立、管理运作过程中的具体事务服务。


(2)公司是一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公司正努力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提升核心价值,具有强大的投资实力,作为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愿与江苏智卿合作设立、运作致力于大数据中心领域的并购基金。


(3)江苏智卿负责推介优质项目,并负责并购基金的策划、运营及并购基金后期管理工作。


(4)在并购基金存续期内,江苏智卿将按并购基金协议约定收取并购基金管理费、并购基金绩效等费用。


2、合作模式


公司与江苏智卿拟共同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作为公司布局境内外互联网数据中心及相关项目的投资、并购、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战略发展平台,推动公司转型发展。


3、设立规模


(1)并购基金设立规模:人民币伍仟万元,其中:江苏智卿出资壹仟万元,公司出资肆仟万元。


(2)根据项目投资进展,并购基金将设立子基金,预计将募集资金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子基金规模最终以并购基金确定的投资标的和实际资金投资需求,以及实际完成的募资额为准。子基金的组织形式、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根据投资标的的所处阶段确定,子基金出资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由各方签署的一系列协议具体约定。


(3)对于并购基金及子基金投资的标的,公司有优先收购权。收购方式届时由公司聘请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注入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符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方向与目的、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证监会审核通过等。


4、并购基金设立与运作


(1)并购基金注册:并购基金拟注册于上海市自贸区,基金名称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并购基金存续期限:2 2年。前2年为投资期,之后为延续期,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最多延长2年,延续期内可申请转让。


(3)公司与江苏智卿成立并购基金,是针对双方共同认可的项目实施投资,共享盈利。


5、双方义务与职责


(1)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并承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订立及执行本协议,或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利与授权。


(2)双方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及《工商登记管理条例》起草并购基金设立所需内部治理方案、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3)双方应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与职责,有效地整合各类资源和渠道以开展并购基金管理工作,尽最大努力保证并购基金运作成功。


(4)双方认可彼此作为并购基金设立的唯一合作方,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处理并购基金管理等相关事宜,一方不得逾越另一方与其推介的并购基金和投资者直接洽谈合作。


6、费用及收益分配说明


并购基金管理费、基金绩效费用及并购基金所取得的收益分配等由双方在基金合伙协议中另行约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符合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有利于公司围绕以“互联网 ”为引导,打造钢铁产业和移动互联产业共同发展的业务模式,推进公司战略转型;


2、有利于公司在上述领域内搜寻、孵化、培育优秀项目,有助于上市公司推行稳健的项目投资和并购整合;


3、有利于公司参与分享快速发展的投资并购市场的回报,提高公司的投资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其他


鉴于并购基金尚未正式设立,并购基金的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本项合作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9日


股票代码:002075股票简称:沙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8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的信用、管理、政策、项目建设、不可抗力等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收益。


2、授权额度及有效期:本次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银行发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基金公司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信托公司发行的有抵押或担保的低风险信托产品,以及其他市场主体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本次授权购买的各项理财产品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


5、资金


6、决策程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投资产品风险,公司制订了严格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多项内控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投资的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明确了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控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力争把风险降到最低。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已进行充分的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资金流充裕,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有严格的内控制度,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9日


股票代码:002075股票简称:沙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8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8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决定将于2016年1月4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4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3日—2016年1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3日15:00至2016年1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披露时间:2015年12月19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5年12月31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4)本次会议不接受股东的电话参会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31日9:00—11:30和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5。


2、投票简称:“沙钢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沙钢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00元代表议案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如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多个,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3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注册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如不能申请成功,请返回重新操作。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服务密码激活5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报5分钟后注销,注销后可重新申请:



(2)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沙钢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服务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定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话:0512-58987088


传真:0512-58682018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625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就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对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分享到:
已推荐推荐成功分享到:
关键词阅读:2015/12/082015/11/062015/12/182015/11/182015/11/17延伸阅读人参与

美女直播
语音约会

人跟贴_人参与网友跟贴人跟贴_人参与__

跟贴热词:

文明上网,登录发贴账号密码自动登录__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我站立场。


最新企业单位
  • 深市上市公司公告(5月6日)05-06

    来源时间为:2024-05-06()发布公告,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回购……

  • 江苏苏州:快递物流低空配送首飞成功05-06

    4月26日,随着一架无人机将快递包裹送到指定位置,苏州快递物流低空配送首飞成功。记者注意到,快递包裹搭乘着无人机从顺丰吴江产业园飞往苏州大学未来校区的指定位置。……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部分04-30

    来源时间为:2024-04-26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