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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3/18 17:58:50 浏览:21

来源时间为:2024-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2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4月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2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1、3-8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9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4年3月29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伟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邮政编码:570216

6、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65”,投票简称为“钧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一,提案编码2.00代表提案二,依此类推。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股份股,占钧达股份股本总额的。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4月2日召开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865证券简称:钧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29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3年度相关的审计工作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较好完成了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聘任期为1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3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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