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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3/18 17:58:50 浏览:24

。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核心理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226,686,2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0,014,670元(含税)。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及摘要》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能力,补充现有流动资金,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办理授信业务的金融机构不限,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同时,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公司部分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2、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并购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

3、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4、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00亿元。上述担保使用范畴包括:①钧达股份及下属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②钧达股份下属公司对钧达股份或下属公司对其母公司提供担保的不计担保额度;③由两家及以上成员单位共同提供担保的,不重复计算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下属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的议案》

2023年6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累计行权687,024股,公司总股本由226,577,070增加至227,264,094股。2023年7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累计行权130,432股,公司总股本由227,264,094股增加至227,394,526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

根据股份变化情况,公司拟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予以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65证券简称:钧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30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2023年,随着P型PERC电池效率逼近理论极限且降本空间有限,N型TOPCon电池转换效率及生产成本持续进步,光伏行业正由P型向N型技术升级,N型电池市占率持续提升。尤其进入到2023年第四季度,行业内N型电池优势明显加大,P型电池盈利能力显著下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P型PERC电池相关固定资产以及公司存货、预付款项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测算,公司2023年度需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004,183,589.20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1、P型PERC电池相关固定资产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004,183,589.20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P型PERC电池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将公司P型PERC设备资产出清,公司现有产能结构以N型为主,N型产能规模约40GW。公司产能及资产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未来业绩增长。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65证券简称:钧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32

关于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度完成收购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捷泰科技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31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本公司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上饶市宏富光伏产业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捷泰科技47.35股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饶展宏”)持有的捷泰科技3.65股权。截至2021年9月28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本公司持有捷泰科技51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承诺概况

根据本公司与上饶展宏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上饶展宏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捷泰科技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不考虑捷泰科技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业绩承诺及利润考核的影响)分别不低于21,000万元、27,000万元、31,000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79,000万元。

捷泰科技在补偿期间的实际利润数(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不考虑捷泰科技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业绩承诺及利润考核的影响)以中国当时有效的会计准则为基础、按承诺净利润的口径计算,并以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意见审核确认的净利润数为准。

(二)补偿时间及计算方式

如补偿期间,捷泰科技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数低于净利润承诺数,则补偿义务人上饶展宏应在补偿期间全部届满时按如下方式确定捷泰科技在补偿期间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并履行补偿义务。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括专项意见)披露之日起10日内,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应补偿金额:

应补偿金额=(捷泰科技补偿期间各年度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捷泰科技补偿期间各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捷泰科技补偿期间内各年度的净利润承诺数总和×本次交易支付给上饶展宏的交易对价。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捷泰科技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83,801.2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205.58万元,超过承诺数40,205.58万元,实现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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