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江苏 > 企业单位 > 正文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提前偿还俄政府贷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7/2 4:53:35 浏览:1020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经营业绩,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的修订:将“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修订为“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5。”具体详见相关公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和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变化,预计增加不超过546,448,087股(含546,448,08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数额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最终发行价格、发行股数确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截至2016年3月31日根据公司季报披露的情况,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546,448,087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实施完成后带来的收入仍为主营业务收入,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得到增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金和流动资金都将得到补充,公司的建设资金压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有较大幅度降低,从而减少财务费用,增强短期偿债能力。此外,由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盈利能力良好,将有效提高公司的利润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将充分利用公司一体化产业链的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的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具有较好的投资回报率,未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将随着项目的建成运营而相应增长,有利于实现规模效益,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无法产生效益,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可能。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投资性现金流出将增加。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建成运营和效益的产生,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提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将得以增加,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也不会因此新增同业竞争。

为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保障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一)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规定,除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发生正常的业务往来和资金往来外,不会存在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亦不会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82(合并报表口径),按预计募集资金300,000.00万元计算,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降至54.98,资产负债结构更加稳健。本次发行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宏观经济形势波动风险与行业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经济周期的变化与建筑业发展紧密相关,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尤其是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和城市化进程发展等因素都会直接传导至建筑业。同时,山东路桥所从事的路桥工程施工和养护施工业务主要依赖于山东省内及全国其他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固定投资规模,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有较大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工程施工周期的风险

工程施工项目可能受到工程设计发生变更、工程款项不能及时到位、交通供电供水限制、征地拆迁及恶劣气候等因素的影响,由此将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合同约定进行,存在工程不能按期建成交付的风险,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信誉。

2、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山东路桥使用的大宗材料主要包括沥青、混凝土和钢材。由于路桥工程施工周期较长,该等大宗材料的价格上涨将直接导致施工成本的增加,使实际施工成本与工程预算出现差异,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市场竞争的风险

国内路桥工程施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除了特大型、全国性建筑企业和各省、市、自治区国有或股份制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的企业以外,民营企业为代表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不断加入。

4、安全生产风险

路桥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生产指挥不当或员工操作失误,可能导致机械设备损害或人员伤害;由于施工设计中对安全风险考虑不充分,可能导致施工过程发生事故;施工机械设备如果处于不良的使用、运行状态,也有可能导致相应的事故;施工现场经常处于露天或者高空环境,周边的地质状况可能较为复杂,如不能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可能发生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一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也可能造成意外事故。

(二)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已分别达到1,041,588.22万元、303,981.19万元。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尽管公司已建立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生产经营也运转良好,但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新项目的实施,使公司的经营决策、运作实施和风险控制的难度增加,对公司经营层的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存在着能否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企业持续运营的管理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270,000.00万元将投向“泰东路项目”、“龙青路项目”。尽管本公司在确定投资该等项目之前对项目技术成熟性及先进性已经进行了充分论证,是基于目前的国家产业政策、国际国内市场环境等条件做出的。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因素会发生一定的变化,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因素,仍有可能使该等项目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达产、达效也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尚未完全体现之前,公司的收益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从而导致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五)股市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情况的变化将影响股票价格的波动。另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重大政策、国内外政治形势、股票市场的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都会影响股票的价格,给投资者带来风险。中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市场风险较大,股票价格波动幅度比较大,有可能会背离公司价值。

(六)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山东省国资委批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行为,及时、准确、全面、公正地披露重要信息,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同时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利润稳定增长,为股东创造丰厚的回报。

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历来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并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5。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 在一道道焊缝中探路智能制造05-15

    记者李顺顺在江苏大明工业科技集团,高级技师杜华军被大家亲切地称为“阿牛”。28年来,伴随着弧光焊花,杜华军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江苏工匠”“江苏省五一劳……

  • 4月份江苏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605-15

    来源时间为:2024-05-13记者5月13日从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获悉,4月份,江苏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6。衣着、教育文化娱乐等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

  • 澄星股份加入“阳光诚信联盟”,共建诚信经营商业环05-14

    来源时间为:2024-05-13澄星股份加入“阳光诚信联盟”,共建诚信经营商业环境2024-05-1318:53:51来源:2024年4月,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