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报道指出,企业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别以为就高枕无忧了,还是要加强后续管理,审核是否还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申请优惠、后续申报、复审管理等方面分析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要注意什么。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进一步规定,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评定往往在次年才能拿到证书,比如企业在2014年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15年3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证书载明的生效日期为2014年9月25日,企业在2015年3月取得证书后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的年度依然是证书生效的年度起,即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而不是2014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4日。
有些企业会混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年度。比如XX公司,该公司发布的公告对优惠期表述错误,三年优惠期指2014年-2016年,而非2014-2017年。
此外,如果企业因疏忽而未进行优惠申请,在以后年度是否可以补申请?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是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所以,企业符合条件但未进行优惠申请的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三年内)补充申请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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