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11证券简称:宏达新材公告编号:2013-092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无息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11月4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之妻龚锦娣在江苏省扬中市签署了《提供资金协议书》。为支持公司发展,江苏伟伦和龚锦娣向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1,000万元无息临时周转借款,资金使用费为零。
2、2012年11月8日,长江分公司(现子公司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副产品区域发生火灾,部分银行压缩了公司的贷款额度。江苏伟伦和朱德洪、龚锦娣夫妇多方筹措资金支持公司临时周转。截止2013年11月5日,公司欠江苏伟伦和龚锦娣4407万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江苏伟伦为公司控股股东,龚锦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之妻。江苏伟伦和龚锦娣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该关联交易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朱德洪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6、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母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
组织机构代码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
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祁六路西侧纬三路北侧
朱德洪
投资管理;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
8,696万元
47.46%
47.46%
朱德洪
66131172-X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朱德洪、朱恩伟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696万元,其中朱德洪出资4,450.612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总额的51.18%,朱恩伟出资4,245.3872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48.82%,朱德洪与朱恩伟为父子关系。
龚锦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之妻。龚锦娣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临时资金周转,江苏伟伦和龚锦娣向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1,000万元无息临时周转借款。资金使用费为零。截止2013年11月5日,公司欠江苏伟伦和龚锦娣4407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3年11月4日,公司与江苏伟伦和龚锦娣在江苏省扬中市签署了《提供资金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控股股东江苏伟伦和龚锦娣向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1,0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公司临时周转,资金使用费为零。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江苏伟伦和龚锦娣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可以解决公司的临时资金周转问题,且不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江苏伟伦和龚锦娣向本公司提供资金外,截至披露日,公司与江苏伟伦和龚锦娣无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在2013年11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无息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龚锦娣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可以解决公司的临时资金周转问题,且不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
3、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一致同意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龚锦娣向公司提供最高限额11,000万元无息借款的事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龚锦娣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可以解决公司的临时资金周转问题,且不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本次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龚锦娣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可以解决公司的临时资金周转问题,且不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提供资金协议书;
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无息借款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11证券简称:宏达新材公告编号:2013-093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所形成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3年11月26日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26日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15:00至2013年11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期限:半天
(七)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21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内容请详见2013年11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无息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内容请详见2013年11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3年11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6日上午8:30-11:30
(二)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证券部,邮编:2122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投票证券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2211
宏达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1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
100.00
议案一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0
议案二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无息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2.00
(4)输入委托书
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申报股数
1股
2股
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