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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上市保荐机构同意推荐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人: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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