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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5/27 13:04:11 浏览:541

江苏管理咨询公司,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卡百特科技有限公司、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爱康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长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南水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天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管理咨询公司。

价格)/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调整后,各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如下:

四、其他事项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3证券简称:雅百特公告编号:2016-041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6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关联董事陆永先生、褚衍玲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代表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代表的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代表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代表的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代表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代表的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认购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陆永先生、褚衍玲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代表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代表的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inifo。com。cn)上的《关于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认购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

五、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代表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代表的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代表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代表的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42)。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3证券简称:雅百特公告编号:2016-045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并审查了《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出具了《中国证监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84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分析,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

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3证券简称:雅百特公告编号:2016-043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和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

《认购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于2016年3月21日分别与陆永先生、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其拟设立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瑞哲”)、中植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其拟设立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金控”)、深圳东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创投”)和青岛海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创投”)等5名发行对象签署了《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上述协议已经2016年4月14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认购补充协议〉的议案》,因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8元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以下简称“除权除息事项”),且复星瑞哲、中植金控拟设立的有限公司已经设立完成,为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以及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公司与各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认购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认购补充协议》签订主体和签订时间

在公司与陆永先生、东方创投及海尔创投签署的《认购补充协议》中,公司为甲方,发行对象为乙方。

在公司与复星瑞哲、亚东复星瑞哲恒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复星”)签署的《认购补充协议》中,公司为甲方,复星瑞哲为乙方,亚东复星为丙方。

在公司与中植金控、西藏元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元泽”)签署的《认购补充协议》中,公司为甲方,中植金控为乙方,西藏元泽为丙方。

签订时间:2016年5月26日。

(二)发行对象

亚东复星为复星瑞哲的全资子公司,西藏元泽为中植金控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认购补充协议》的约定,亚东复星以及西藏元泽将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三)认购价格

根据《认购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除权除息事项实施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调整为8.73元/股。

(四)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

根据《认购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除权除息事项实施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及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五)其他

《认购补充协议》条款与《认购协议》中相关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认购补充协议》内容为准。除依据《认购补充协议》所作修改、补充外,《认购协议》中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对《认购协议》中的其他约定均无异议,并保证将依约履行。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相关参考资料:
江苏雅百特科技、江苏雅百特、陕西百特纸业股份、雅百特、雅百特002323、陆永 雅百特、山东雅百特科技、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雅百特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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