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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15:00时2016年4月14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323证券简称:雅百特公告编号:2016-018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度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陆永先生、董事会秘书陈冬尔女士、财务总监顾彤莉女士、独立董事张峥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3证券简称:雅百特公告编号:2016-019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状况及资本公积余额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该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止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六个月内,提议人因股票账户误操作减持公司股份10,100股,本次减持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司5以上股东季奎余先生在此期间减持本公司股份1,212,100股,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
2、截止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季奎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903,100股。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接到季奎余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季奎余先生计划于2016年2月19日至2017年2月18日减持不超过1,6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436。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季奎余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收到提议人、其他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人员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有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48,576,552股增加至745,729,656股,由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2016年度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摊薄。
2、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有如下限售股解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季奎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0,90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3,上述股份中的14,845,500股已于2016年2月19日解除限售。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3证券简称:雅百特公告编号:2016-021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陆永、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瑞哲”)拟设立的有限公司、中植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金控”)拟设立的有限公司、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创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创投”),共计五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不超过38,051,7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陆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陆永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曾任济南国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南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任江苏佳铝实业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任瑞鸿投资执行董事。2009年4月至2014年9月,任山东雅百特执行董事,2014年10月至今,任山东雅百特董事长。2015年8月至今,任江苏雅百特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3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26.28元/股。
若公司的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 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 N)
(二)关联交易标的
陆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5,707,762股股票,认购金额149,999,985.36元,认购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依据前述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陆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的《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重点投入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重点业务领域及项目;同时公司还将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巩固在金属屋面围护系统领域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本次成功发行后,将较大幅度的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增强公司运营能力,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为股东带来更高的投资回报。
关联方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并锁定三十六个月,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本次年非公开发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