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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关于政府征收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3/26 2:33:03 浏览:310

来源时间为:2018-03-22

证券代码:600713证券简称:南京医药编号:ls2018-016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晓”)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新区刘朋村一、二组(开

创路3号)的工业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进行征收,被征收土地面积68537平方米,房屋面积29626.11平方米,补偿款总金额为1.3亿元(人民币,下同)。

●本次政府征收江苏华晓房屋(含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3月19-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公司全资子公司江

苏华晓位于盐城市盐都新区刘朋村一、二组(开创路3号)的工业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用于盐城市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该被征收地块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68537平方米,房屋面积29626.11平方米,目前为江苏华晓正在使用中的经营用房,包括仓库、办公楼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2、江苏华晓拟与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盐渎街道办”)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协议书(货币补偿)》及《搬迁补偿补充协议》,确定补偿金额为1.3亿元,盐渎街道办提供位于该街道园区内的吴抬路和海阔路交汇处约100亩土地,用于江苏华晓的易地搬迁新建。在易地搬迁完成前,现位于开创路3号的江苏华晓本次拟被征收的经营场所、场地、仓库等建筑物、设施设备设施江苏华晓有无偿使用权。

鉴于盐渎街道办已提前预付搬迁补偿3000万元,协议签订后,江苏华晓拟将本次被征收地块南侧尚在闲置的30亩用地先行交付盐渎街道办。

盐渎街道办提供位于盐都区吴抬路和海阔路交汇处约100亩土地用于江苏

华晓易地搬迁新建,该地块价格方面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并给予江苏华晓两年时间用于易地搬迁新建,待项目竣工并整体搬迁后,再将江苏华晓现使用土地及地面资产收回。江苏华晓将尽快制定新建物流项目方案。本次拆迁预计不会影响江苏华晓的正常经营。

3、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征收事项预计将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0万元左右。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规定,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理。

4、2018年3月19-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政府征收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层办理涉及本次征收具体事宜并签署协议等。

5、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三方当事人概述

1、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2、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渎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部门)

3、盐城市新晟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实施单位)

公司与该交易对方当事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征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1)江苏华晓位于盐城市盐都新区刘朋村一、二组(开创路3号)的工业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

2)土地权证编号:盐都国用(2006)字第022000243号

3)土地面积:68537平方米

4)房屋面积:29626.11平方米

2、标的权属人:

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3、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法定情形。目前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司法措施。

4、关于易地搬迁

盐渎街道办提供位于该街道园区内的吴抬路和海阔路交汇处约100亩土地,用于江苏华晓的易地搬迁新建。

四、交易合同基本情况

一)、《房屋搬迁补偿协议书(货币补偿)》主要条款

甲方: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渎街道办事处

乙方: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丙方:盐城市新晟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1、被搬迁房屋及土地评估价值补偿金额:61688378元;

2、装饰装潢、附属设施及树木花卉补偿费用:8938327元;

3、其他补助、补偿费用:59373295元。

甲方应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亿叁仟万圆(小写

¥130000000元)。

4、补偿方式:货币补偿。

5、其他应载明事项:

1)、付款方式:a、甲方首次付乙方协议补偿款3000万元;b、第二次

付款在乙方办理好新地的征用手续时,乙方将土地、房产证交给甲方,由甲方办理土地收回手续(含区政府出具收回土地的正式文件)后(约定时间2018年6

月30日),甲方付款2000万元;c、第三次付款在乙方公司新建开工时,由甲

方付款3000万元;d、第四次付款在乙方土建工程验收时付款3000万元,余款

2000万元在乙方将所有建筑物、附属交甲方后全部付清。

2)、乙方因搬迁企业发生的所得税在内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自行交纳。

3)、本协议补偿金额中含乙方应交纳税费(含企业所得税)2000万元。

二)、《搬迁补偿补充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渎街道办事处

乙方: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1、补偿金额:乙方现用地约103亩,经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价1.3亿元。经双方商定,即补偿为1.3亿元(含土地、建筑物,附属设施,停产停业损失等综合补偿)。

2、付款方式:甲方已预付乙方搬迁补偿3000万元。第二次付款在乙方办

理好新地的征用手续时,乙方将土地、房产证交给甲方,由甲方办理土地收回手续(含区政府出具收回土地的正式文件)后(约定时间2018年6月30日),甲方付款2000万元。第三次付款在乙方公司新建开工时,由甲方付款3000万元。

第四次付款在乙方土建工程验收时付3000万元,余款2000万元在乙方将所有

建筑物、附属交甲方时全部付清。

3、税费缴纳:乙方因搬迁企业发生的所得税在内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如缴纳税费超过2000万元,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凭税务部门完税凭证载明金额结算,因甲方给乙方补偿税款产生的税费也由甲方承担。

4、选址新建:乙方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较好,故在本街道园区内由甲方提供

位于吴抬路和海阔路交汇处约100亩土地,乙方用于易地新建。

5、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南侧用地约30亩先行交甲方办理其他项目开工等相关手续。

6、乙方在易地新建项目完成、并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后,实施整体搬迁。在搬迁前,现位于开创路3号的乙方经营场所、场地、仓库等建筑物、设施设备设施乙方有无偿使用权。

五、本次征收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为江苏华晓支持盐城市市政规划建设所需,江苏华晓预计将收到

1.3亿元(税前)补偿款,预计将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4000万元左右。本次征收事项预计不会对江苏华晓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通过异地新建物流中心满足其未来业务实际需求,有利于江苏华晓后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2018年3月19-21日);

2、《房屋搬迁补偿协议书(货币补偿)》;

3、《搬迁补偿补充协议》;

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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