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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4 13:40:33 浏览:269

原标题:江苏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19日、2016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3)、《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6)。2016年9月30日,经与相关各方论证,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10月10日、10月14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1)。2016年10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2),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9日和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3、临2016-074、临2016-076和临2016-078)。2016年11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80),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临2016-082)。

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拟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情况及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86)。

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6个月。

如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继续停牌申请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向深交所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交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2月19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卿峰”)、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利迅达”)的全部股权或控股权。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方式,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于2016年11月30日与苏州卿峰管理人、德利迅达控股股东分别签署了《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组框架协议》、《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重组框架协议》,上述协议仅为重组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论证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中介机构将继续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有关事项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日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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