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江苏 > 企业单位 > 正文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4/23 14:44:42 浏览:260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455证券简称:百川股份公告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27075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816,738.16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472,069.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6,385,431.55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29,658,258.45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45,071,841.71元;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4,720,695.48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472,069.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2,183,216.00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29,658,258.45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89,773,583.48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投资者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455证券简称:百川股份公告编号:2023-009

债券代码:127075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之间互保外,未进行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母子孙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448,184.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37,228.78万元的188.93。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6日,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并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母子孙公司之间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不超过520,360.00万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担保额度预计

注1:“南通百川”指“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指“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海基新能源”指“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如皋百川”指“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指“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海众”指“江苏海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吉”指“江苏海吉新能源有限公司”。南通百川、宁夏百川科技、海基新能源为公司的子公司,如皋百川、宁夏百川新材料为南通百川的子公司、公司的孙公司,海众、海吉为海基新能源的子公司、公司的孙公司。

注2:全文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通百川、宁夏百川科技、海基新能源、如皋百川、宁夏百川新材料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南通百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7986239190

名称: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香江路6号

法定代表人:蒋国强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02月09日

营业期限:2007年02月09日至2027年02月0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担保人的产权关系:被担保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南通百川100的股权。

南通百川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南通百川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宁夏百川科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70UBR9T

名称: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墩堠路以南,阳和路以北,明月路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