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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4/25 11:24:56 浏览:687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7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2,956,0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7,464,097.0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的规模、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符合,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股东公司收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05股票简称:恒顺醋业公告编号:临2021-009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公司计划与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公司等发生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等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此项关联交易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杭祝鸿、聂旭东、杨晓康、杨永忠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表决,关联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0年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适当调整了关联方购销单位和购销金额,没有超过年初预测指标。

(四)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付杰

主营业务:调味品、食品、饮料、酒、保健品的销售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季嵘鹏

主营业务:纸箱、纸盒制造、纸制品、塑料制品等加工、销售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斌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食品等销售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广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产的销售,房屋、场地的租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刁永华

主营业务:出版物印刷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05股票简称:恒顺醋业公告编号:临2021-01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恒顺醋业”)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郭澳、骆竞、宋朝晖、谈建忠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11)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

(1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13)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2、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367人,从业人员1,14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2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52,149.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64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489.70万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林自2000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20年证券服务经验,曾于2013年度至2017年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常怡自2010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2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0年证券服务经验,自2018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梁锋自1994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26年证券服务经验,自2018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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