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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4/25 11:24:56 浏览:690

审议通过。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在2021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以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规范运作,2020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0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05股票简称:恒顺醋业公告编号:临2021-01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

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委托理财均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

(一)基本说明

公司2021年度计划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预计收益(参考预期年化收益率)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预计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方向主要是信用级别较高、风险低、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以及有预期收益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和理财产品。

(二)产品说明

本委托理财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预期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三)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1.由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诺、预测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经总经理、财务总监确认后,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05股票简称:恒顺醋业公告编号:临2021-01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二、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三、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四、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五、2020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05股票简称:恒顺醋业公告编号:临2021-00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4,772,058.71元,按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78,352,478.25元,提取2020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27,835,247.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25,307,699.65元,减去2020年已向股东支付的现金股利162,196,797.4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50,047,713.13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让全体股东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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