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12-26
关于终止常州市部分小额贷款公司
经营资格的公告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期下发了《关于终止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格的通知》(苏金监发〔2018〕2号),决定终止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格,包括:面向“三农”、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我市终止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格的名单如下:
常州市新北区新联信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常州市新北区汇通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常州市新北区福田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汇众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常州市钟楼区银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溧阳市华隆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常州市隆汇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特此公告。
常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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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崔欣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期下发了《关于终止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格的通知》(苏金监发〔2018〕2号),决定终止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格,包括:面向“三农”、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