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属于公司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
项范围的,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做修订,条款编号相应顺延。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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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
涨停:--
跌停:--
增发提示
2017-12-08
主营业务:
信托、火力发电双主业
所属行业:
公用事业—电力
行业排名:
4/8(营业收入排名)
实际控制: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入分析:
诊断日期:2018-01-05
综合评分
6.0
连续3天价量齐升
打败了82的股票
建议增持
近期的平均成本为10.29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空头行情中,目前正处于反弹阶段,投资者可适当关注。该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较高。
短期趋势:
该股进入多头行情中,股价短线上涨概率较大。
中期趋势:
正处于反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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