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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13 13:50:24 浏览:365

原标题: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55号)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000万股,注册资本由18,000万元增加至24,000万元。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草案)》(已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修订如下:

原章程条款:第三条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修改为:第三条公司于2016年9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于2016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原章程条款: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0万元。

2、原章程条款: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股份数额】,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4,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原章程条款: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或网站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现修改为: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根据公司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和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章程修订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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