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江苏 > 企业单位 > 正文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7/11 7:29:33 浏览:1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0.31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0.27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2,2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32,328万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况

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2,000万元。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4月25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0.31元/股。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2,2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根良以不少于6亿元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他发行对象认购其余股票。崔根良不参与竞价,认购价格为根据申购竞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1,269,0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7元(含税),共计分配58,339,646.06元。公司已于2016年6月16日披露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号)。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16年6月22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0.31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0.27元/股。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2、发行股票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2,2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32,328万股。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计划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最新企业单位
  • 国联安恒盛3个月定开债券05-20

    来源时间为:2024-05-17原标题:国联安恒盛3个月定开债券:国联安恒盛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1号国联安恒盛3个月定……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05-20

    来源时间为:2023-06-16发布日期:2023-06-16来源:中国常州网字号:〖〗一、企业简介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14日,……

  • 2024年动力锂电池市场调研与前景预测05-17

    提示:如需英文、日文等其他语言版本,请与我们联系。字体:报告内容:随着十三五期间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正式稿落地、动力电池补贴政策出台、《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