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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发布日期:2016/4/3 2:14:21 浏览:336

证券代码:002608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6-077风险提示编号:004

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目前正在被中国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收到中国(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1502号),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调查。

在调查期间,管理人及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目前尚无新的进展。如果有进展,管理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本管理人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股票代码:002608股票简称:*ST舜船公告编号:2016-078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更正公告

本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其后,经核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错误。由于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履行了其代为公司偿付“12舜天债”本金和利息的义务,并于2016年3月17日完成了“12舜天债”本金和利息的兑付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12舜天债”已于2016年3月18日被终止上市,故“12舜天债”不存在继续停牌事宜。现对上述公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7、第13.2.8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4.3.2条的规定,由于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自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4月17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将于2016年4月18日(周一)上午开市时起复牌。

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将自董事会审议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并于复牌满二十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停牌,直至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或终止重整程序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交易所申请复牌。

更正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7、第13.2.8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4.3.2条的规定,由于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4月17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4月18日(周一)上午开市时起复牌。

公司股票将自董事会审议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并于复牌满二十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停牌,直至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或终止重整程序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交易所申请复牌。

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管理人和公司将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加强审核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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