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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29 8:27:44 浏览:294

原标题:江苏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下午2:00起(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27日(星期日)至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下午3:00至2016年11月2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瑞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00,235,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147%。

其中: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6,458,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2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3,777,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119%。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7,235,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8%。

其中: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6,458,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2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77,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0,117,8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1%;反对11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8%;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7,117,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7%;反对11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9日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霞客环保、2016江苏高考减招、霞客环保 发布会、2016年江苏省党代会、霞客环保 新技术、002015 霞客环保、2016江苏重大项目、2016江苏省党代会、江苏省委常委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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