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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7/3 5:06:39 浏览:493

证券代码:000961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6-09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南建设”)于2016年7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关于核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1号)核准,中南建设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076,29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999,981.24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9,766,076.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80,233,905.1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15-00009号”的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第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资金已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8400万元),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中南建设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中南建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关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961证券简称:中南建设公告编号:2016-10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六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于2016年6月2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日在公司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共计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锦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8400万元),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961证券简称:中南建设公告编号:2016-10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六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日在公司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共计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建忠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8400万元),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监事会认为: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金德钧、黄峰、倪俊骥

二○一六年七月二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设”或“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中南建设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南建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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