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45,282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第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资金已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8,400万元),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且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五、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6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南建设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中南建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代表人签字:
傅冠男孙兴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