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江苏 > 企业单位 > 正文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2/22 12:08:38 浏览:28

来源时间为:2023-04-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银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毕马威华振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在行业具有过往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相关人员信息如下:

本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晨俊,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薛晨俊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薛晨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付田田,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付田田201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付田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石海云,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石海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行提供质量控制复核服务。石海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审计服务情况

毕马威华振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如期提交了审计成果,确保了本行对外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在2022年审计、审阅和执行商定程序过程中,毕马威华振能够根据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团队人员,按照财报审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要求,综合运用访谈、函证、抽样、穿行测试、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对本行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及信贷承诺、连带责任的真实公允性实施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能满足本行报表使用和信息披露需要。在过往合作中,毕马威华振积极向本行上市银行财报审计、信息披露等相关实操经验,并进行同业对标,提出优化建议,有助于本行提升财报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三、审计服务内容及费用

本行与毕马威华振就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进行了沟通,2023年度本行审计费用为473.2万元,包括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审阅、一季度和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内控审计费用,聘期一年。子公司原则上与本行聘请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自行确定。

综上分析,结合监管要求、市场影响、行业惯例、本行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建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本行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有利于本行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审计服务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19证券简称:江苏银行公告编号:2023-024

优先股代码:360026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53可转债简称:苏银转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人民币5.15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普通股总股份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留存利润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为投资者提供长期回报等因素,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2,329,945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2,329,945万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2,994.5万元。

2、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按照母公司风险资产的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07,248.5万元。

3、按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2,329,945万元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32,994.5万元。

4、拟以公司2022年末普通股总股份数1,476,96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5.156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61,524万元,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30。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普通股总股份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余下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上述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利润分配方案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回报,同时能保证公司2023年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19证券简称:江苏银行公告编号:2023-026

优先股代码:360026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53可转债简称:苏银转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紫金山路5号南京东郊国宾馆紫熙楼二楼朝阳厅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江苏银行关于2022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的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进行披露。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

4、涉及

[1] [2]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