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二百一十条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二百一十一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登记机关最近一次登记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二百一十二条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二百一十三条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百一十五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本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股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
(此页无,为《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签署页)
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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