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走私分子走私进境的手法主要包括:“绕关走私”和“低报价格”。“绕关走私”:走私分子将境外公司将国内客户订购的龙眼干用集装箱运到中越边境,通过在广西、云南的走私通关团伙伪报货物原产地、伪报贸易方式、假借边民互市贸易,通过“化整为零”“蚂蚁搬家”方式走私进口,然后再“化零为整”运往广东、福建、浙江、四川、湖南、江苏和江西等地多个干果市场销售。货款通过地下钱庄汇入境外走私分子账号。
“低报价格”:境外走私分子利用开设公司的便利,制作龙眼干销售合同、发票及原产地证,伪报规格,低报价格,低报幅度在60-70。负责走私通关团伙持有上述“真实”的合同、发票向深圳等地的海关申报进口,最终实现偷逃税款的目的。
2015年12月20日,秘密出发前往广西、福建、四川、浙江、云南以及广东广州、佛山、肇庆的142名海关缉私人员,分为24个行动小组,统一展开代号“929”的查缉抓捕行动。
在当地海关缉私部门的协助下,成功打掉了以李某、郭某、邱某为首的3个走私进口龙眼干团伙,抓获走私犯罪嫌疑人21名,主要涉案人员全部到案,现场查扣涉嫌走私的龙眼干约500吨及证据资料一批。
通过对目前所掌握证据材料的核查,这起走私龙眼干案,初步估计案值达到2.5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