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沿海伏季休渔期将于9月16日全面结束,渔业生产将全面恢复。
如何降低沿海商渔船碰撞风险?
如何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江苏海事局积极推动“商渔船防碰撞”安全警示教育进航运公司活动,指导辖区航运公司做好商渔船防碰撞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结合航运公司体系审核,日常监督检查等,江苏海事局走访了辖区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江苏省兴联海运有限公司、江苏泛洲船务有限公司、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等航运公司,向其通报了“1·21”“腾峰**”轮与“浙路渔**轮”碰撞事故、“8.12”“兴茂**”轮与“浙椒运**”轮碰撞事故等典型商渔船碰撞事故,并要求航运公司从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船员技能培训、强化船岸应急演练等方面做好商渔船防碰撞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求航运公司要深刻认识到当前做好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的重要性,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及时向所属船舶传递、通报主管机关监管要求,组织公司岸基管理人员和船员认真学习事故案例。
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航运公司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船舶的岸基支持和生产投入,进一步加强对所属船舶动态监控,对所属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举措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地”。
三是加强船员技能培训。要求航运公司科学制定公司及船舶年度培训计划,切实抓好船舶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培训和考核评估工作,积极组织所属船员参与各类商渔船防碰撞宣教活动。
四是强化船岸应急演练。要求航运公司要督促船舶加强对船上关键性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定期检测,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船舶应急演习或演练计划,强化日常演习演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落实商渔船舶安全管理责任,防范化解水上交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信息来源_江苏海事局
编辑_陈婧超
审核_贾亚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