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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介乱象多投诉处理难市场监管部门建议签订详细合同

发布日期:2017/11/13 19:00:14 浏览:236

记者日前获悉,南京的市场监管部门经常接到五花八门的婚介服务投诉,仅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今年1—9月就受理了157件。但因为合同约定宽泛等原因,很多婚介投诉处理难度非常大。

承诺保证成功,结果接连失败

前不久,市民孙先生向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五老村分局投诉称,他在南京某婚介公司营销顾问贺某某的极力推销下,缴纳了19999元的婚介服务费。对方称,保证能帮他找到对象,而且在他准备看合同时说:“这合同有什么好看的,我们有专业的法律顾问,绝对不会有问题。”就这样,他糊里糊涂就签了字交了钱。

随后,该婚介公司就开始安排约见。前后共安排见了3名女士,不过每次都失败了,给孙先生的理由分别是,没有眼缘或嫌孙先生年龄偏大。孙先生认为没有达到当初营销顾问承诺的效果,便提出不再接受服务并要求退费。但婚介公司以合同条款为由拒绝退款。

五老村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始终无法达成协议。最终,工作人员只好建议孙先生走法律途径解决。

只聊天不见面,对方竟是“婚托”

今年初,市民秦女士与南京某婚介公司签订合同,总费用为1万元。双方约定,1万元包括三次见面费用和手续费,违约方要支付3000元违约费。

后来,婚介公司介绍了一名男子。秦女士觉得男方条件不错,想进一步了解。但男方始终不愿意见面,只通过微信聊天,有一次干脆直言自己是婚介公司的婚托。而且,居然有其他婚介公司也向秦女士打电话推荐婚介服务。秦女士认为,她被婚介公司骗了,自己的信息也被婚介公司泄露了出去,于是向秦淮区消协投诉,要求退回所交的费用。

秦淮区消协及时约谈了婚介公司,并指出,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婚介机构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等。经多次协调,婚介公司最终将钱退回给秦女士。

端正婚恋观念,签订详细合同

“最近几年,差不多每年都能接到200件左右婚介投诉。”秦淮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投诉的内容包括:遭遇婚托、介绍的对象条件不符合要求、介绍的对象人数不够、始终找不到合适的对象等。但是,由于很多婚介服务合同的约定都比较宽泛,个人感受各不相同,服务标准难以量化,导致婚介公司和消费者经常各执一词,纠纷难以调解。比如,有的男士希望找貌美、贤淑的女士,有的女士希望找高、富、帅男士,但怎么才算貌美、贤淑?怎么才算富、帅?每个人的标准都不一样。

该负责人建议,当事人既要端正婚恋观念,更要尽可能签订详细具体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因为,婚介纠纷实质上是民事合同纠纷。合同约定越详细具体,越容易在出现纠纷后避免双方扯皮。

本报记者邹伟

本报通讯员高飞侯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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