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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县警方成功侦破一起婚姻诈骗案件

发布日期:2016/10/15 18:07:06 浏览: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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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讯(丁联恩通讯员张安)据丰县警方消息,警方于近日破获多起婚姻诈骗案,涉嫌金额16万余元,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被丰县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2016年8月28日,丰县公安局华山派出所接报案,称其儿子被人以结婚为由被诈骗钱财10余万元。接警后,丰县警方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调查取证,以犯罪嫌疑人留下的通信方式等信息为突破口,开展调查走访、摸排等工作,最终确定巩某(女,35岁)、程某(男,54岁)有涉嫌婚姻诈骗嫌疑,于9月14日在丰县城区将该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原来,嫌疑人巩某与程某2011年认识后,生有一女,后巩某知道程某有家室,程某并不能给其一个完整的家庭。二人就商量由程某联系媒人给巩某介绍对象,如果遇见好的、合适的就正式结婚一起过日子,如果感觉不合适就骗些彩礼钱,于是二人就开始谋划,首先巩某要谎称父母过世,自己在外地打工时被人抛弃,生有一女儿,程某和巩某的父亲是战友,巩某的父母去世后,就一直跟着程某生活,就这样二人开始了行骗生涯,并且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巩某还特意起了一个化名李小红。

第一次行骗是2012年9月巩某经程某及其她媒人介绍认识了50岁的沛县男子邵某,见面第二天在程某的授意下巩某约该男子到丰县城区闲逛,见面后巩某向该男子索要见面礼1000元,后巩某以购买手机、电动车、衣服、项链等理由向邵某索取现金6000余元,其实一开始巩某就没相中邵某,没想和邵某生活,只是想骗取钱财,后来巩某和程某又以结婚前需要“过礼”为借口,向邵某索要6000元彩礼钱等等,整个事件邵某一共被骗17000余元,可能是感觉钱骗的差不多了,巩某和程某就更换了手机号码,消失在邵某的生活中。

尝到甜头后他们二人采用同样方式,开始了骗钱的道路,整个行骗过程中会有一、两名中间人,有时候被骗的受害人通过中间人找到他们二人,要其被骗钱财时,他们怕受害人报警,也会偿还给被害人一部分款项,这时他们用骗取第二人的钱财归还给第一个被骗钱财人一部分,就这样循环着…

最后一次行骗,程某找媒人将巩某介绍给丰县华山镇的尹某,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巩某与尹某二人准备结婚,巩某和程某要求尹某的家庭拿6.6万元的彩礼,也是害怕上当受骗的尹某就和母亲一起对巩某和程某说,彩礼钱可以给,但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时巩某才拿出身份证,说出真实的姓名,巩某和尹某很快就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办理结婚证当天尹某家就拿出了6.6万元彩礼钱给了巩某和程某。但就在领取结婚证、办理结婚仪式后,巩某从来不在尹某家过夜住宿,处处挑尹某及其家人的毛病,到尹某家中就是要钱,或者直接就消失,辗转反复,直到今年8月份,巩某提出离婚,尹某才和家人感觉是上当受骗,无奈之下到派出所报了案。

经审讯,巩某、程某如实的交代了多起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两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9月15日被丰县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婚姻诈骗往往是以择偶难的中老年或离异者为对象,诈骗受害者钱财,然后以感情不和为由分手或寻机逃离,加强自身防范是预防被骗的有效手段,对于刚接触、不太了解的人,要保持警惕,注意鉴别对方的许诺和自我介绍。骗子在行骗过程中无论说的多好,还是会有破绽,只要稍作留心,就能发现问题,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资料,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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