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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5/10 9:21:23 浏览:8

来源时间为:2024-05-07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项目品目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采购单位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行政区域南京市公告时间2024年05月07日16:0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6日

每日上午:09:00至11:59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1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30开标地点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309会议室预算金额¥46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臧玲项目联系电话13915985915采购单位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双拜巷16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788393396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南路2号606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臧玲

项目概况

2024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项目JSZC-320100-HBGL-G2024-0019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31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HBGL-G2024-0019

项目名称:2024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460.000000万元(采购包1:220.000000万元;采购包2:2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024QL-JKJC1标段最高限价:220万

2024QL-JKJC2标段最高限价:240万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为:2024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项目(轻量化)的方案设计及实施工作。

2024QL-JKJC1标段:涉及葛关路高架桥、园西路高架桥、晓山路高架桥、杨新路高架桥、永新路桥、学府路桥、桃园立交、泰山新村立交,共8座桥梁。

2024QL-JKJC2标段:涉及河定桥高架、陈吕桥、灵钢桥、令桥、高阳河大桥、新桥河大桥、灵钢河桥、板桥河大桥,共8座桥梁。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865天,各分项阶段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024QL-JKJC1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

(3)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

2024QL-JKJC2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

(3)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现场领取或通过邮箱领取,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邮箱领取:31955043@qq。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文件费)。

(2)将以下材料通过扫描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或现场携带:①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扫描件、②《资料领取签到表》手写扫描件(格式见附件),邮件名及压缩文件名为“公司全称 项目名称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3)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代理机构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资料时间为准。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邮箱。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通过邮箱领取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31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309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后的正本PDF电子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如同时参加2个标段投标,不同标段投标文件应分别单独编制。

6.2、投标人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投标人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投标人申请网上注册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投标人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投标人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6.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5.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

6.6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7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7)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6.9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2024QL-JKJC1标段、2024QL-JKJC2标段,但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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