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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4/9 18:48:19 浏览:478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刊登在规定媒体上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并完成了对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16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刊登在规定媒体上的《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刊登在规定媒体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同时回复了深交所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刊登在规定媒体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刊登在规定媒体上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288)。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刊登在规定媒体上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2021年7月7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16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

2021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1〕253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刊登在规定媒体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决定的公告》。

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刊登在规定媒体上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3、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炼铁产能指标的议案》,同意淮钢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合计138.5万吨炼铁产能指标,并就本次审议内容向深交所申请豁免并同意在江苏省主管部门正式公示后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刊登在规定媒体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炼铁产能指标的公告》。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2022年1月6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高炉电炉绿色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关于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高炉电炉绿色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根据合同约定,淮钢公司及时完成了本次交易总价款的支付,本次炼铁产能指标交易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刊登在规定媒体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炼铁产能指标购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5证券简称:沙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01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8日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全体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按照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应有的作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刊登于2022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于北方女士、徐国辉先生、俞雪华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经营层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根据2021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向公司董事会作《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2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8,724.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14;实现利润总额264,464.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231.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25。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87,246,481.6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2,313,221.03元。

2021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83,895,661.3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94,558,068.14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28,389,566.13元,减去已分配利润219,382,544.5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1,130,681,618.8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公司品种结构升级改造、节能减排降碳等技改投入,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06,771,77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2,946,327股为基数(即:2,193,825,445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75,506,035.6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义务所必须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涉及特许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规范及时地完成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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