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江苏 > 下设单位 > 正文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6 1:55:13 浏览:172

来源时间为:2020-01-07

苏财会函〔2019〕22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的通知》(财办会〔2019〕33号,请登录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查阅下载)精神,请你们协助做好政策宣传、组织报名等工作,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财办会〔2019〕33号文件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

二、报名程序

设区市、县(市、区)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于2020年1月17日前报所在设区市财政局。各设区市财政局进行初审,于2020年1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和报名信息统计表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省级单位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于2020年1月17日前报省级主管部门。省各有关单位进行初审,于2020年1月22日前相关材料和报名信息统计表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考场设在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蕾蕾,025-83633209。

附件:

江苏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31日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