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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上线推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2/13 13:23:36 浏览:22

来源时间为:2024-02-08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上线推广项目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4年02月08日10:0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2月09日至2024年02月21日

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9日10:30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预算金额¥767.9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项目联系电话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章炎炎(商务):025-58528645许鸣皋(技术):025-58528857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附件:附件1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上线推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4012303D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上线推广项目

预算金额:767.9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7.9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电子税局”)推广上线工作,根据总局“统一规划、有序推进、平稳运行”的工作原则有序开展。鉴于新电子税局依托“金四”体系支撑,涉及关联系统多、推广难度大。为了提高实施推广工作效率,推广上线工作由总局电票办试点工作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总局拟定标准化推广实施方案,下发工作要求、上线目标、统筹上线时间和批次。江苏基于上述方案承担本单位基础资源准备、环境部署、差异分析、特色软件改造、双轨验证、纳税辅导、体验评估、技术保障、压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总局项目组考虑到各省市纳税人规模、业务复杂度、业务体量等方面的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按照省市纳税人规模的不同,将各省市划分为A、B、C三类,A类:400万以上纳税人;B类:100至400万纳税人;C类:100万以下纳税人。江苏按规模应为A类省份。

根据总局计划,“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于2024年4月27日在江苏上线,针对江苏的纳税人体量,规定需要6个月的扩围时间,做到全省纳税人全面覆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6.第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9日至2024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方式:①现场获取,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或支付宝支付,需按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要求获取;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要求和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一起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后三位 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1461737635@qq。com.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07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07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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