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江苏 > 旅游景点 >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最新公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2/17 10:07:47 浏览:609

(三)深化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开放合作。

以国家和省重大外交、外事活动为平台,举办“欢乐春节”“文化旅游年”等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完善江苏旅游境(涉)外推广中心布局,推动海牙、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和江苏旅游境(涉)外推广中心资源共享,发挥文化传播和旅游推广作用。到2025年,增设3-5家江苏旅游境(涉)外推广中心。积极发展对外文化贸易,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赴境外参加展会,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产品和数字文化产品“走出去”。实施“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在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丝绸之路艺术精品宣传推广、“一带一路”文物国际合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传播、海上丝绸之路协同发展等领域深化推进,支持举办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等活动。建设对外交流精品项目库,推出一批历史古迹保护修复、联合考古、文物外展示范项目。建设“水韵江苏”全球传播中心,加强与文化和旅游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旅游办事处以及国际知名旅游网站、杂志和主流媒体合作,加大“水韵江苏”全球推广力度,选聘一批“水韵江苏”友好使者。依托世界文学之都、美食之都、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东亚文化之都和国际友好城市等平台,加强城市间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实施入境旅游振兴行动,完善入境旅游推广机制,丰富入境旅游适销产品供给,提升入境旅游便利化程度和涉外旅游接待服务水平,鼓励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和旅行社加强自主外联。强化对出境旅游产品的促销引导和监控,规范发展出境旅游。

十一、大力发展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

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实施数字文旅产业提升行动,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推动全民畅享数字文旅生活。

(一)强化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驱动力。

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北斗导航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聚焦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实施文旅和科技融合关键技术突破,开展智能场景感知、用户行为分析、人机交互、混合现实、全息展演、沉浸式演出等体验互动与呈现技术研发,打造兼具文化和旅游特色的数字化新业态、新主体、新模式。加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一批部省重点实验室、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能力。到2025年,认定省级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15家、省级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研发中心20家,新增智慧文旅示范和培育项目100个。构建数字文旅产业生态,强化文化和旅游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支持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服务平台、互联网创业和交易平台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促进创新链高效服务产业链。

(二)迸发数字文化建设成长力。

拓宽数字文化服务应用场景和传播渠道。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推进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剧场等文化场馆数字化发展,打造一批“不谢幕的剧场”“不停演的广场”“不落幕的展览”,完善智能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更均衡、更便捷、更精准、更充分。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和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支持文化遗产通过新媒体传播推广。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景区景点、主题公园等运用文化资源,发展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虚拟展厅、高清直播等新型文旅服务模式,推出更多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发展“5G+VR/AR+文化旅游”,建设一批VR/AR博物馆、文旅景区等,打造虚拟赏景、虚拟讲解等体验产品,给人们带来身临其境的独特感受。

培育壮大数字文化产业。推进数字经济格局下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加强数字文化企业与互联网旅游企业的对接合作,促进文学、动漫、音乐、演艺、数字艺术、网络文化、创意设计向旅游内容领域延伸。促进文化产业上线上云,发展数字创意、数字娱乐、数字艺术展示等产业,促进数字文化与电竞、动漫、影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巩固江苏网络视听、创意设计服务、文化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领先优势。支持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平台化拓展,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文化文物单位、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合作,规范推广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模式。支持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举办中国(南京)文化科技融合交易博览会、江苏(南京)版权博览会。

(三)增强“互联网+旅游”发展聚合力。

把互联网作为旅游要素汇聚共享的重要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构建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旅游业发展新模式。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引导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创新,普及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科学推进预约、错峰、限量,推广电子票、云排队、无接触服务等新方式,支持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开发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专门应用程序和友好界面。开展数字文旅商结合促进行动,鼓励电商平台拓展“旅游+地理标志产品+互联网+现代物流”功能。提高旅游景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建设景区监测设施和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景区、度假区发展数字化体验产品和服务,建成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村镇和城市,在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中推出一批示范性智慧旅游景区样板。到2021年底,国有A级旅游景区全部提供在线预约预订服务。到2025年,建成智慧旅游景区、度假区100家以上。

十二、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有序

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服务与监管融合,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及综合执法水平,树立安全有序、文明祥和的江苏文化和旅游市场良好形象。

(一)提供更加惠民便民政务服务。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互联网+放管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实行行政权力事项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实现“证照分离”改革文化和旅游领域全覆盖。促进政务服务优质高效,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完善“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和告知承诺、集成审批、审管联动等机制,推行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受理、审批、办结一站式服务,提高政务服务窗口办事效率。探索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许可事项长三角区域异地互认。

(二)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手段。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实行业务全量覆盖、信息全程跟踪、手段动态调整。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推进与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信用监管联动共享,依法依规健全跨行业、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和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对文化和旅游新兴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旅行社转型升级,增强专业服务能力,培育一批特色化、品牌化旅行社,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以游客为中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行服务质量承诺制度,持续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利用投诉热线、服务热线、旅游质量问题受理中心、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啄木鸟”等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便捷高效、多元共治的投诉受理和反馈机制,确保旅游投诉办结率在98以上。推行文明旅游,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依法依规加强旅游不文明行为惩戒,在全省旅游饭店普及开展“公筷公勺”“光盘”行动和旅游餐饮节约标准推广活动,建设一批省级及以上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弘扬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加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完善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深入实施《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推进严格规范公明执法。针对文化和旅游市场重点领域和问题多发时段,加强综合督导检查和第三方“体检式”暗访,开展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领域专项整治,依法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健全完善联合办案和执法协作机制。

推动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文化和旅游发展全过程,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文旅高质量发展,以火灾隐患、旅游包车、高风险旅游项目、文旅场所客流超载等为重点,扎实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时段、重要设施设备、重大节庆活动及高风险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一景一档”建立“红黄绿”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利用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实现智能化、可视化、实时化监管。加强旅游安全预警和安全提示,开展行业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健全源头防控、突发事件预警、协调联动、应急处置等机制,系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十三、实施保障

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组织实施,健全体制机制,夯实资源要素保障,完善政策法规,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宣传部门发挥指导协调作用,文化和旅游部门统筹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机制。

(二)完善支持政策。

落实国家、省支持推动文化建设、旅游发展的各项政策。健全完善文化和旅游财政投入机制,统筹用好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江苏艺术基金、旅游发展基金等支持文化和旅游重点领域发展。推进文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国有文艺院团演出收入可作为绩效工资来源。深化文化、旅游与金融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相关专属金融产品,开展常态化政银企投融资对接交流。主动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加强对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专项扶持。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援疆、援藏工作,探索开发旅游专线、直航客运等。支持各地依托特色文旅资源开发建设重大项目,每年遴选发布省级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推荐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项目库。编制和调整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和兼顾旅游业发展需要,保障旅游功能提升用地,优先安排省级以上重点旅游项目特别是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建设用地指标,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依规发展旅游业,推动用地、用海向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优质项目倾斜。在制定政策、安排项目时,优先对本规划确定的发展重点予以支持。

(三)推进依法治理。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物保护法、旅游法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出台江苏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公共图书馆条例、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革命文物保护条例、民宿业促进条例等,推进修订《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江苏省旅游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苏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等,健全文化和旅游领域地方法规制度体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八五”普法。促进法治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等融合发展,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增加法治类剧节目在文化惠民基层演出活动中的比例,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结合长江经济带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和沿海发展,创新打造法治文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最新旅游景点
  • 绿岛风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04-29

    来源时间为:2024-04-28()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

  • 江苏大部分地区11月29日起陆续进入冬天04-29

    来源时间为:2022-12-01扬子晚报讯(记者于丹丹)经过一轮强寒潮的洗礼,12月的第一天,江苏开启“冰箱模式”,一半“冷冻”一半“冷藏”,淮北地区仅有-5~……

  • 强工也强农,刮目看江苏强工也强农,刮目看江苏04-28

    来源时间为:2023-10-12强工也强农,刮目看江苏——江苏“农业现代化走在前”新观察字体:小中大到:强工也强农,刮目看江苏——江苏“农业现代化走在前”新观察……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