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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苏投S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布日期:2020/3/20 13:23:29 浏览:208

来源时间为:2020-03-18

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代码:

112961

债券简称:

19

苏投

S

1

债券代码:

14

900

5

债券简称:

19

苏投

S

2

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

新创业券(第一期)。

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

新创业券(第二期)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

二〇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依据《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技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创新创业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开信息披露

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或“苏高投”)向华泰联合提供的其他材料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

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概述

(一)根据《省属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质量管理办法》(苏国资

〔2018〕96号文件),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同一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

不得超过5年,超过5年应当予以更换。公司决定改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该项变更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变更符合公司章程。

(三)本次变更无需征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四)新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

负责公司2019年审计等相关工作。

(五)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安排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796417077

办公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

区1栋1门5017室-1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金才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报告;承办会计咨询。

会计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变更后中介机构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不存在

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七)公司已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了审计业务

约定书,约定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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