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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师范大学招聘管理和实验岗位人员14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0/4/9 0:49:37 浏览:188

来源时间为:2020-04-08

因工作需要,江苏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和实验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性质

硕士研究生聘用性质为学校人事代理,博士研究生按照江苏省相关要求办理事业编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为2020年5月1日。

五)招聘对象中的国内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尚未就业人员、2020年毕业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取得合格证2年内的,应聘时按国内应届毕业生报名。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2020年5月6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nu.edu。cn)“人才招聘”栏查询,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004和011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如004和011岗位面试成绩也相同,其他岗位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的内容和方式以江苏师范大学要求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或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位考生参加体检、考察或聘用等。如总成绩相同,004和011岗位按照面试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如004和011岗位面试成绩也相同,其他岗位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的内容和方式以江苏师范大学要求为准。(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如递补后再次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不再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500204

邮箱:rsk@jsnu.edu。cn

联系人:常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6-83403396

联系人: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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