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4月21日—5月4日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名单将于5月5日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发布,不再单独通知。
2.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5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60元/人)。缴费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考核。
3.考核安排
考核以师范生基本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为主,时间从2017年6月11日开始,考核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
(1)考核内容
①师范生基本技能测试(钢笔字书写10分,短文朗读10分);
②综合素质面试(形象、气质、才艺展示等教师职业素养,与中学生认知能力相当的有关问题现场问答,80分)。
(2)考核总成绩认定
考核总成绩=考核成绩×75+学科特长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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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录取的相关工作。
3.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8日
《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相关参考资料:
2017年江苏招兵简章、江苏2017本科录取率、2017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2017、2017 消防 简章、2017 边防 简章、2017 警卫 简章、2017 海警 简章、2017江苏公务员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