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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向药企征缴保证金霸王条款还是正当防卫?-江苏医院

发布日期:2016/1/6 20:12:38 浏览:404

金而被停售的药企多为外资企业,他们已经联合起来,委托RDPEC与江苏省人民医院进行协商。但协商结果如何?最终是外资企业妥协缴纳保证金,还是医院妥协?相关进展有待观望。

回顾:多家药企药品被停售

根据已有报道资料显示,2015年10月份左右,江苏省人民医院向所有药品供应商下发了“药品供应履约保证金缴纳通知”,要求药品供应商在2014—2015年销售额的基础上,按照每个品种的8缴纳保证金,30万元封顶。

根据江苏省人民医院所发通知,如果药企没有向医院缴纳保证金,其药品将被停售。2015年12月20日,第一批停止采购药品名单被公布,包括诺华、辉瑞、阿斯利康、赛诺菲等8家药企的8种药品被停止采购。

2016月1月4日,第二批停止采购药品名单被公布,来自6家药企的9种药品被停止采购。到此为止,事件仍未结束,或者说刚刚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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