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江苏 > 资讯杂谈 > 正文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3/10 1:24:57 浏览:671

证券代码:000612证券简称:焦作万方公告编号:2016-026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废处理碳素分厂部分固定资产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七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报废处理碳素分厂部分固定资产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报废处理部分固定资产的原因

根据环保工作相关要求,本公司碳素分厂于2015年11月底关停(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停碳素分厂生产线的公告》),需要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二、报废处理的部分固定资产情况

本次报废处理的部分固定资产主要是碳素分厂的烟囱、料棚、烟气净化支架基础等建筑物和电葫芦、沥青融化动力及照明等设备,权属为公司所有,产权不存在争议。

本次报废处理的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69,015,672.45元,已计提折旧58,972,976.72元,账面净值10,042,695.73元。

三、资产报废处理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资产报废处理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四、资产报废处理是否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碳素分厂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也不涉及关联交易。

五、资产报废处理目的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对碳素分厂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可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本次资产报废处理后,预计减少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935万元。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0612证券简称:焦作万方公告编号:2016-021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七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董事会七届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7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参与了审议和表决。

(四)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公司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议案

按照《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进行审核,认为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股权激励方案》相关规定,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246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273.6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具体股份解锁上市日期另行确定并公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可解锁公告》。

董事周传良、赵院生、李勇为股权激励对象,属本议案的关联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二)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议案

股权激励对象常建平因触犯国家相关法律,于2014年12月被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按照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相关规定,常建平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计18万股将由本公司全部回购注销。

股票回购价格由公司按照以下四种价格较低者确定:

1.标的股票授予价格。

2.回购实施前3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的50。

3.回购实施前2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加权平均价50。

4.回购实施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50。

据此计算,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2.47元/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股权激励方案》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18万股限制性股票事宜。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公司报废处理碳素分厂部分固定资产议案

根据环保工作相关要求,本公司碳素分厂于2015年11月底关停,需要对碳素分厂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本次报废处理部分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69,015,672.45元,已计提折旧58,972,976.72元,账面净值10,042,695.73元。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报废处理碳素分厂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四)公司2016年度原铝产品期货套期保值方案

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保值功能,尽可能地规避现货交易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公司经过研究并制定本期货套期保值方案。

公司2016年度原铝产品期货保值持仓规模不超过年产量的30,即总持仓数量不超过12万吨,该总持仓数量未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原铝产品期货套期保值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五)公司2016年度铝加工产品期货套期保值方案

为适应公司铝加工产品不断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保值功能,尽可能地规避现货交易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铝加工产品能够获得较为稳定的加工收益,公司经过研究并制定本期货套期保值方案。

根据公司2016年度铝加工产品计划,2016年度原铝期货套期保值持仓规模不超过1.5万吨,该总持仓数量未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铝加工产品期货套期保值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0612证券简称:焦作万方公告编号:2016-02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可解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273.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589。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一、董事会相关说明

按照《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进行审核,认为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股权激励方案》相关规定,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246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273.6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具体股份解锁上市日期另行确定并公告。

二、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及其实施概况

(一)2013年8月27日,公司董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草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召开监事会六届八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股权激励方案等有关申请材料上报证监会备案。

激励方案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焦作万方A股普通股股票。

(二)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三)2014年1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六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修订稿)等与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监事会六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

(四)2014年2月7日,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修订稿)》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五)2014年2月17日,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会议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年2月17日,授予价格2.47元/股,授予对象251人,授予数量3213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六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认为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方案首次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2014年3月7日,公司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深交所上市。实际参与激励对象247名,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202.2万股。

(七)2016年3月7日,公司董事会七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议案》,认为公司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246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273.6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八)2016年3月7日,公司监事会七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公司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本次246名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相关规定,解锁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246名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锁手续。

三、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股权激励方案设定的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满足解锁条件

根据《股权激励方案》规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为股票锁定期。

[1] [2] [3]  下一页

最新资讯杂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