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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偿家教坚决说“不”

发布日期:2016/3/7 5:38:47 浏览:277

近日,教育部连续通报了几起教师有偿家教事件,重申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多年来,治理有偿家教一直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点工作,但因为查处难、认定难,往往难以根治这个顽疾。本期,我们邀请江苏泰州姜堰区教育局、吉林长春市教育局说说他们的办法,或许能给您一些启发——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主动服务满足学生辅导需求

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涉及经济、社会、法律等方方面面复杂的因素,很难做到既治标,又治本。我区出台了《姜堰区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主动寻求应对之道。

划定红线解决“界定难”。哪些行为属于有偿家教?有偿辅导多少学生、收取多少费用视为情节重?教师提供食宿服务、房屋出租等服务是否属于变相有偿家教?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使我们的查处更精准。姜堰规定:在职教师利用职务影响为本校学生提供有偿食宿服务,视作有偿家教;在职教师在营利性的社会辅导机构兼职取酬,视作有偿家教。教师无偿辅导要向学校报告备案,且每天不超过3人。在职教师出租或租借房屋须向学校报告备案,不得将自有房屋出租给非法办学机构或个人,不得将一个房间出租给多个家庭主体。

安插眼线解决“发现难”。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地点大多在民房之中,十分隐蔽。我们每个社区至少聘请一名群众观察员和一名干部观察员,进行全天候、无缝隙监控。建立访谈调查制度,要求学校每学期对五分之一以上的家长、四分之一以上的学生访谈或面谈,了解教师有无从事有偿家教行为。在全区各学校门口设立永久公示牌,在各大网站、社区公示栏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投诉邮箱,明确专人受理。举报查实的,每件奖励2000元至5000元。

凝聚合力解决“核查难”。在核查过程中,建立在职教师基础资料信息库。对在职教师及其配偶名下的所有房屋、本人生活照片等信息进行登记建档。由教育局监察室、信访室及相关职能科室的36名工作人员组成团队,建立联动核查机制。明确民宅用于有偿家教,就变为经营场所,教育行政部门执法人员有权进入。必要时,请公安部门配合,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监督,提高核查的有效性、规范性、透明性。

盯住关键解决“认定难”。将“暂缓缴费、与家长约定先辅导后付费或有收费意向”的行为,视作有偿家教。对明显属于有偿家教行为,但拒不承认的在职教师,先以非法办班等违规行为立案,再提请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对不能界定为有偿家教,但违反相关规定以及不配合组织调查的教师,实施“待岗或在全区范围内转岗”等处理措施。

主动服务解决“治本难”。将中小学各学科学习内容梳理成碎片化的知识点和技能点,制作成一万多个教学微视频,满足了学生课后学习辅导的需要。各校充分利用校信通、QQ群、微信等载体建立快速答疑平台。试行弹性放学,解决放学后家长不能及时接孩子需要托管的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服务进社区活动,建立社区、村居辅导站,无偿为学生提供辅导。如今,姜堰走出了一条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特色之路,成功实现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零违规”“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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