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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江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4/3 16:23:16 浏览:49

来源时间为:2023-03-30

江苏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

(六)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七)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①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须提供院级党政证明;②校级副部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干部),须提供校团委盖章的证明材料;③院级正部及以上,须提供学院党委(党总支)盖章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及任职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本科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或学生管理岗位(学生工作处(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连续全职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以上工作经历证明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大学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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