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江苏 > 下设单位 > 正文

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0/2/2 14:42:54 浏览:125

来源时间为:2020-01-13

2019年1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次修订主要针对近年来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一系列细化要求,充分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为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我市由民宗干部组织带头学,掀起学习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热潮。

2019年12月以来,灌南县三自会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教职人员培训班。在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举办了乡镇村党政干部培训班,市民宗局副局长郁正言分别就江苏省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进行辅导学习,助推提升我市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信息来源:宗教处)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