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江苏 > 下设单位 > 正文

原北京市宣武区人事局副局长受贿52万被判12年

发布日期:2016/6/17 5:28:48 浏览:358

铭记历史,珍视和平,警示未来。

江苏计划建立1000所足球学校,并将足球列为小学、初中体育必修课。

南京交通部门明确叫停召车软件推出的“专车服务”。

原北京市宣武区人事局副局长受贿52万被判12年2011-05-2415:47:44来源:《法制日报》

掌握着人事调配大权的原北京市宣武区人事局副局长王强,利用手中职权多次帮助他人安排工作,并非法收受现金、金条等财物共计52万余元。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认定王强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根据检方的指控,自2005年7月至去年1月,王强共收受13人贿赂款、液晶电视、金条等财物,共计52万余元。其中,有11人都是像张某夫妇这样的转业人员。除此之外,王强还利用协调接受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职权,先后为多人的子女安排就业,收受贿赂款数万元。

审理过程中,王强在法庭上认可了检方指控的全部事实。法院最后认定,王强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鉴于其如实供述大部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记者李松黄洁)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