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4月1日电自2015年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制度推行以来,宁夏国、地税局共向社会公布了6起达到标准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将案件当事人信息列入税收“黑名单”。21家联合惩戒备忘录成员单位收到推送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后,将在其经营、投融资、个人高消费、进出口、安全许可、资质审核、出入境、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这6户涉案企业分别是,银川忠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嘉敏商贸有限公司、固原鑫盛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吴忠市东骏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天盛绒业有限公司、灵武市驰越纺织品有限公司。
据了解,自治区发改委已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录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信用宁夏”网站公示;自治区工商局已将以上信息下发各地市工商局进行不良经营记录公示,并登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效扩大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的宣传范围,提高了联合惩戒工作的影响力,切实达到了税收“黑名单”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果。
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姚明军介绍,下一步,税务机关将进一步完善税收“黑名单”制度,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及时向各联合惩戒成员单位推送税收“黑名单”信息,实施联合惩戒。(贾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