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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税局、地税局全面推进综合改革试点

发布日期:2016/3/24 12:20:12 浏览:288

2015年10月,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后,江苏省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地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江苏省国税局全面启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

2015年12月,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先后批示,要求省国税、地税机关按改革方案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并尽快出台和完善实施方案。12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成立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征管体制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督促。

随后,江苏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定《江苏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江苏省国税局确定,以综合改革试点为总揽,统筹征管规范2.0、数字人事、千户企业集团风险分析和“互联网 税务”等国家税务总局10项试点工作,建立包含6类38项160个具体事项的综合改革试点总台账,贯彻落实《方案》。

据了解,根据综合改革试点总台账,江苏省国税局已完成具体工作任务54项,已经启动正在实施的有72项,下一步抓紧启动实施的34项。目前,该局正在重点推进六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电子税务局试点。扩大具有320项功能的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应用范围,推行o2o发票服务模式,探索建设区域涉税物流配送中心,推进申报申请智能化数据服务,实现在线订制服务。

二是推进大数据综合平台创新试点。制定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智能嗅探、抓取、处理和分析的工作方案,打造江苏国税税收大数据应用升级版。

三是全面实施实名办税,推行纳税人首次办税诚信纳税承诺。积极落实《江苏省税收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建立横跨27个部门的税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四是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合作。制定《关于深化江苏省国税、地税合作的实施意见》,调整完善国地税重点合作事项,分别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和信息高度聚合三个维度确定深化国地税合作项目。

五是启动“综合试点示范区”推广复制。以综合试点示范区作为全省转变征收管理方式的标准模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推广复制,确保《方案》的各项改革要求在江苏国税整齐划一、全面落实到位。

六是提前启动金税三期工程上线推广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制定金税三期推广方案,确保金税三期为综合改革试点、征管规范2.0试点提供强有力信息化支撑。

江苏省国税局局长胡道新说:“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江苏省国税局作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决策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以积极主动的态度迎接挑战、接受考验,不折不扣地履行好综合改革试点赋予江苏国税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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