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江苏 > 下设单位 > 正文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16/2/1 16:35:19 浏览:263

改进案件监督管理,严明审查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
第五,坚持执纪为民、深化专项治理,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健全完善责任传导机制,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加大重点问题督办力度。着力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弄虚作假、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推进源头治理工作,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第六,聚焦主责主业、锤炼定力能力,推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结合省市县乡四级纪委换届,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要求,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发挥好纪委委员作用。严格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干部既要锻炼培养使用,又要言传身教严管,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让人民群众放心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断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