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10-3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网址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1月3日9:00至2019年11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1月3日9:00至2019年11月21日20:00。
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三)考核的时间、地点在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nith.edu。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四)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试。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要求考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将通过①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站、②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按照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将采取试讲形式,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096821联系人:徐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58096817联系人: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举报电话、传真:025-8340072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025-83236078。